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追求兩岸共善:關注中國‧台灣有責

這是應余紀忠文教基金會邀請,以「面對當今的內外挑戰與機會,台灣何去何從?」為題撰寫的一篇短文草稿,因受邀稿篇幅1,500字左右的字數限制,不能詳述所思所想,請朋友們指教,希望來日補足更多論據後再寫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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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台灣面對的各種內外挑戰與機會,其中最大者厥為兩岸關係。

兩岸關係不僅影響了過去半世紀地緣政治下的台灣特殊發展路徑,也繼續左右了台灣未來的前途與命運。兩岸之間,大陸大台灣小,大陸經濟發展處於躍升之中,台灣經濟發展趨緩,與其在「九二共識」或要求中國撤除或減少部署對準台灣的飛彈等議題上原地打轉,不如以台灣在華人社會中最大的優勢和資產,也就是民主人權公平正義,以及深厚傳統文化底蘊和接軌全球與在地的文化創意,積極進取地對中國發揮台灣應有的文化影響力。

敢於另一種中國想像
首先,這需要台灣敢於提出另一種中國想像。中國之於台灣,不應只是一個蘊含商機與市場的經濟客體,也不該只是零合對抗的軍事寇讎。相反地,台灣應該重新想像「中國」這座大山:從威權大中國主義的「見山是山」,又經歷本土化民主化洗禮的「見山不是山」,現在是重新轉向與中國人民和土地建立共存共榮命運共同體的「見山又是山」的時候了。

基於這一種新的中國想像,台灣不能再「獨善其身」,而應「兼善天下」。台灣不再只向內觀視(inward-looking),也重新自信地向外觀視(outward-looking):真正地做到「立足台灣,胸懷大陸,擁抱世界」。在同時向內向外觀視的時候,台灣應以多元政黨和公民社會為基礎,看重經濟利害之外的更多元的價值:強調民主人權與公平正義,不再只重視台商在大陸投資是否獲得厚利,不再只看重大陸官方是否讓利給台灣,也不再只將大陸看成一個抽象的市場,而忽略了對每一個具體生命的尊重。若然,台灣將不再只珍惜台灣的民主人權、環境保護和勞工處境,而是將同樣的關懷伸向中國大陸,將兩岸的民主人權前途和環境勞工狀況聯繫起來,一併關懷,共謀改善。

台灣的多元政黨和公民社會不應吝於關注中國大陸的民主人權和環境勞工狀況,充分體悟只有持續兼善中國,方能保障台灣的獨善,並且謀求兩岸的共善。更進一步言,這才是台灣在華人社會中最重要的存在意義,也是台灣在兩岸關係中最重要的使命,亦即推動中國進步,促使中國逐漸轉型為民主人權公平正義的社會。基於特殊的兩岸關係,台灣或許是除了香港之外,唯一在關注中國民主人權狀況時不會被斥為「粗暴干涉內政」的力量,而且台灣又有華人社會最大的言論自由和最活躍的公民社會,應該有能力、也有責任關注中國,因為一個與民主人權公平正義等目標背道而馳、快速發展的中國,絕非兩岸之福,更非台灣之福。

深化台灣民主 重建政治倫理
其次,台灣的民主政治應該深化並反省,隨著政黨輪替常態化之後,無論在朝在野,政黨之間應該擺脫操弄族群關係/身份認同去撕裂社會,也要停止扯後腿、「唱衰」、「比爛」式的持續內耗,以既合作又競爭的關係重建政黨關係和選賢與能的政治倫理。隨著「台灣優先」成為台灣政治基本共識,「愛台灣」不再是特定政黨的專利,「愛中國」也不再成為抹黑政敵的政治指控,更重要的是,愛台灣和愛中國不再是互斥的單選題,部分國民因歷史或文化經驗而持有特殊的中國情懷,應該被包容和尊重,而不應予以歧視或敵視。

善用文化創意優勢開放交流
其三,台灣應該擺脫經濟至上、獨尊電子業和製造業的思維和發展模式,而應重視台灣在華人社會中的最大優勢,亦即深厚的傳統文化底蘊和充滿活力動能的文化創意。若然,兩岸之間不一定絕對是大陸大、台灣小,因為台灣若能發揮文化實力,也能既深又遠地影響大陸。

但很可惜的是,過去這二十年間,台灣最具優勢的文化創意和文化實力,因為諸多因素而未能受到足夠重視和開展。相比於韓國政府和中國政府的企圖心,台灣政府對影視文化和音樂文化的重視不足,投資不夠,導致台灣的影視產業和音樂文化逐漸衰弱。這當中最令人憂心的是影視產業,由於台灣的內部市場小,加上媒體政策缺乏願景和規劃,收視率因素造成低度投資與惡性競爭,最終造成人才流失、影視製作量小質劣,甚至淪為美日韓影視進口產品的傾銷地。

多年前,監察院即已意識到此一問題的嚴重性,並曾於2005年發佈《「我國影音媒體政策及其執行績效總體檢」調查報告》,發現「臺灣影視文化的發展每下愈況之問題」。相形之下,台灣影視產業面臨空洞化危機,中國大陸卻以大國崛起之勢,以影視文化創意為主的軟實力正在不斷增強。面對這樣的形勢,可惜台灣政府仍然繼續放任影視文化市場惡性競爭,未能有效規劃並扶持影視文化發展,殊為可惜。惟「往者以矣,來者可追」,若政府願意正視台灣擁有的影視音樂文化優勢,積極介入規劃、投資和扶持,以台灣豐沛的創意人才和潛力,應該還有一線生機,否則未來連兩岸的話語權都完全淪喪,遑論再對中國大陸發揮潛移默化的正面影響力。

最後,台灣應正式提出並持續要求中國解封台灣網站,推動兩岸人民、資訊與影視文化的全面無障礙交流,因為兩岸文化交流越是開放,對台灣越有利,也對中國大陸的民主人權和公民社會發展也越有利,是所至盼。(END)

2010年8月9日 星期一

合議制獨立機關 政府不可扼殺

羅世宏 林靖堂
另刊於2010年08月09日《蘋果日報》。

近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NCC)由委員互選主委,新任主委由蘇蘅教授獲選為主委。然而此次互選過程,卻因行政院直接介入主委選舉的過程,使獨立機關的制度爭議再度浮上檯面。

時光回溯至2006年大法官六一三號釋憲案宣告NCC委員選任方式違憲後,立法院旋即修改《通訊傳播組織法》,恢復以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之方式,並於2008年選出新任的第二屆委員會。然而,兩年之後,從第三屆委員提名、立委提案修改組織法將主委副主委由互選改為派任,直到蘇蘅確定以一票之差獲選主委為止,其中「暗潮洶湧」所凸顯的爭議,最終仍圍繞在NCC作為合議制的獨立機關,是否能繼續被尊重與維繫。

首先,媒體指此次的主委早已淪為「院派」,8月1日的委員互選不過是場儀式。若此「院派」消息屬實,那行政院便是帶頭違反《通訊傳播組織法》。我們不禁要問,那麼未來兩年通傳政策與個案審理,是否也是實質上「院決」呢?依法,主委、副主委應由委員互選產生,若行政院認為有必要改變正副主委的產生方式,應走大門大路修改現行法律,而非暗地操盤,直接指導介入委員互選主委之過程。

修法有損新聞自由
獨立機關的獨立性是建立在「合議制」之上,透過不同專業的委員對個案審理或政策議題的多元意見交流與討論,並吸納公聽過程的社會各方意見後,以「共識決」的方式,維持其決策上的專業性與獨立性,以免明顯受到特定政治或商業勢力所控制。但我們憂慮的是,在台灣特殊的政經環境下,若修法將NCC正副主委由目前的「互選」改為「院派」,未來NCC的獨立性恐難不受影響。

經過立法院打了好幾次架,好不容易才成立的NCC,其作為合議制獨立機關之制度設計,是為了擺脫政治商業勢力直接介入媒體監理之決策過程。同時,也因為NCC所掌理的對象,為能型塑與反映社會輿論與言論自由的新聞媒體與傳播工具,所以該機關的獨立地位在台灣顯得特別敏感與重要。

只是,肇因於台灣社會長期對於一黨獨大的不信任,我們擔憂,由行政院長主導正副主委產生方式,以及立法院醞釀可能修法改變NCC合議決策機制的修法動向,恐會引發政治干預,甚至可能因此而圖利通訊傳播業者,並損及新聞自由,產生嚴重的民主信任危機。

或許,我們不必然要悲觀,認定未來可能修正的正副主任委員選任制度,會引發更多獨立機關獨立性的喪失與通訊傳播監理的非專業與政治干預。然而,未來無論如何修法,我們並不樂見掌握立法院多數的執政黨,根本地破壞NCC作為合議制獨立機關的社會共識。若執政黨執意操控NCC主委選任過程,進而又修法破壞它的合議制和獨立性,那麼立法院過去打過的幾次架算是白打了,未來的政治爭議也可能會沒完沒了。

(羅世宏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兼系主任、林靖堂為首位獲得NCC採訪證的公民記者)

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請林上祚先生更正道歉

上祚先生,您好:

您日前所寫的這則新聞〈NCC跨媒體監理 面臨崩盤〉,未盡基本查證之責,含有嚴重的事實錯誤,而且在含沙射影之外,記者對個案已有明顯預設立場。

首先必須澄清的是,我從來未曾擔任NCC的任何外部審議會的委員,不管是衛星審議委員會、有線審議委員會或是節目與廣告諮詢委員會,我一概都不是委員之一。

您所謂NCC頻道外部審議委員的正式名稱是「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換照及評鑑審查委員會」,我也未在其中,不知您為何會在不需查證的情況這樣寫呢?您是專跑NCC的記者,照理說應該比我更清楚誰是委員才是啊!至少在發稿前也應和我確認過才對啊!

然而,您處理這則新聞之前完全沒有採訪我,也未做任何其他的查證,就說我身為審理此案的頻道外部審議委員之一,竟「還」在蘋果日報投書支持有條件通過壹電視新聞台申設,大有對我身為委員卻去投書的行為不以為然之意。配合上段前後文讀之,明顯是在 discredit (使人不信服)我的主張,也有質疑我的 integrity (誠信)的味道。您難道不知道,學術聲譽和公信力等於是學者的第二生命,這則新聞對於我們的學術聲譽和公信力,已造成非常大的打擊,致令我被不明實情的人所誤解,我和NCC一樣是在為壹電視「開小門」、「前後判若兩人」。

亡羊補牢,知錯能改,是專業責任理應面對的。敬請三日內於報端更正致歉,或至少以「來函照登」的方式處理,否則我只好訴求法律手段。本週五(含)以前,若未得到善意回應,我將寄出存證信函,並且正式提出妨礙名譽誹謗之訴,追究您應負的民、刑事責任。

該則新聞分析,全文如下:
「  壹電視在無照狀況下砸重金租用頻寬播出網路電視新聞,就像當初蘋果日報進入台灣市場,砸下重金主動提供書報架,擠進便利超商通路一樣,目的就是為日後新聞台暖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同意壹電視引進SNG車,則無異幫壹電視「開了小門」,和其他案件動輒以跨媒體壟斷祭出附附款,NCC前後判若二人。

  不僅如此,擔任NCC頻道外部審議委員之一的羅世宏,還在蘋果日報言論版投書,支持有條件通過壹電視新聞台申設,認為有助於扭轉台灣藍綠分明的媒體生態。

 壹電視新聞台向NCC提出三次申請,三次都未過關,最後一次預留伏筆,給予「續行審議」的處分,壹電視為了證明自己內容乾淨,遵守台灣廣電尺度,居然選在第二屆NCC委員任期結束前一天網路首播,並選在人潮最多的百貨公司公播。

 業者分析,壹傳媒如果要在台灣搞大一點,一個月數據專線租金可能要上億元,但壹傳媒似乎打定主義要砸錢,希望透過網路新聞,扭轉台灣民眾長期閱聽習慣。

 綜合新聞台主管看法,壹電視在還沒開台以前,網路電視內容只會中規中矩,這樣淨化的內容,很難引起網路宅男的共鳴,新聞台短期內不擔心壹電視網路版威脅,倒是擔心NCC被這樣淨化的內容給矇蔽,發新聞台執照給壹傳媒。

 蘋果日報進入台灣以後,並未改變媒體生態。不要忘了,NCC去年以高標準審查三中集團的股權交易,還為此召開公聽會,壹電視新聞台如果在第三屆NCC委員上任後,迅速取得執照,等於是完全否定第二屆NCC委員設下的跨媒體整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