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這就是Censorship! 我反對!

這就是Censorship! 我反對!

日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CC)再次否准壹電視三頻道(新聞台、綜合台和娛樂台)的申設案,這已是NCC在過去一年以來第四度駁回壹電視的執照申請。綜觀此案發展,審議過程缺乏透明度,決議理由也十分牽強,事前新聞審查鑿斧可見,無異於先射箭、再畫靶,似乎早已預設結論,(年底前)橫豎都不給執照。

NCC用超高標準否決壹電視進入電視新聞市場,所據理由有二:壹電視用動畫/類戲劇難以呈現新聞真實,社會道德標準無法接受動畫/類戲劇,加上部分新聞畫面可能尚不符合「普級」的分級標準等理由。客觀的說,這兩個理由曖昧不清,用技術上可改善、主管機關也可事後責成壹電視改善的問題,一再否決壹電視的執照申請,作法和說法都頗為荒唐可笑。綜合台和娛樂台不准設立的理由,謂三個頻道的營運計畫書內容類似,更是毫無道理。

NCC更雙重標準對待壹電視。社會道德標準同樣不能接受其他電視台渲染補教人生,不能接受性侵和自殺新聞畫面等非「普級」內容,也不能接受新聞節目大做置入性行銷,為何它們都可以從NCC手上取得無線或衛星電視執照?同樣地,其他新聞台和新聞節目的置入性行銷如此氾濫,同樣也無法呈現、甚至有操縱新聞真實之嫌。為什麼它們都可以通過NCC的執照申請、評鑑和換照審查呢?

觀察壹電視新聞台透過網路直播的內容,目前並沒有出現類似去年蘋果日報「動新聞」的不當內容,但NCC卻故意把馮京當馬涼,硬是未審先判,把壹電視新聞台當蘋果日報動新聞,不讓壹電視擁有在新聞市場公平競爭、並接受與其他電視台適用同一套內容管制標準的機會。

此事更說明,NCC委員可能是礙於某些來自政治、商業利益或保守人士的壓力,或是太過於執著動畫不能用於新聞的陳舊觀念。事實上,文字、圖片、照片、影像或2D/3D動畫,都同樣是重建與再現新聞事實的工具,重點在於是否忠實呈現客觀事實,重建和再現過程有無誤導觀眾主觀認知的故意扭曲,而不在於動畫之有無。不用動畫,不代表就比較能呈現新聞真實,而是照樣可能錯誤重建和再現新聞。壹電視開播後若播出某些新聞內容有問題,視其嚴重程度,NCC大可依法裁罰,怎麼可以獨獨以新聞審查這種大開民主言論自由倒車的作法,不發執照給壹電視,也等於是事前霸道地要壹電視閉嘴呢?NCC的責任在創造新聞意見市場的多樣性和多元性,而非事前武斷地以內容為由進行新聞審查。

NCC在壹電視的審查過程和決議,經不起學理和事實的嚴肅檢驗。我不喜歡羶色腥和八卦新聞,反對新聞報導侵害人權,也認同言論與新聞自由不可無限上綱,但遇到明顯是新聞審查(censorhsip)在這個號稱民主自由社會中發生的時候,必須有人挺身大聲說出「我反對!」我堅決反對NCC實施新聞審查,什麼是新聞審查,壹電視三頻道四度否准案就是新聞審查!(END)

2 則留言:

  1. 如果壹電視用動畫做新聞內容不能發執照,那是不是也應該叫其他用動畫甚至用真人演的新聞台把執照交回去?

    還是政府己經花太多錢在逭些台上做置入性行銷,或是黎胖子不願意買這些政客的帳,所以一定要打壓壹電視呢?不幸的是,其他的媒體為了他們短期的利益是絕不會為壹電視說一句公正的話,大家一起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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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羅教授您好:

    很佩服您對於媒體自由的看法。

    但是我前幾天在一個匿名版上看到這樣的八卦....

    http://komica40.dreamhosters.com/f1/read.php?key=1284131411&ls=50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真是這樣,台灣的媒體自由狀況遠比我們所想像的要糟糕啊。

    可否請羅教授調查一下?

    原文轉貼:

    六月時,NCC當時的主委彭云曾經表示言論自由應該被尊重,並且表示無法阻擋給予壹電視執照。事實上她也開始和幾名NCC委員私下碰面,解釋她的立場並且請大家支持。不過,在七月中旬的時候,她的立場忽然改變了。在七月二十八日的NCC會議中,她卻反而推動要求退回三個頻道的申請。在經過一番論辯之後,某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委員提出不同的意見。但她解釋道她最近獲得金浦聰很清楚的指示「五都選舉前不發執照」。而那名委員要求這樣的話,請用記名投票方式來表決。彭云不想這樣做,因此整個對壹電視的審查就改為了不投票而直接使用怪異的「續審」名目。

    緊接著在九月八號星期三,現任的NCC主委蘇衡清楚的說明,國民黨指示「五都選舉前不發執照」,所有的委員這次都願意照辦,因此他們就不記名的全體通過退回壹電視的申請,理由極為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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